印尼證實發生首例非洲豬瘟疫情,自12月13日下午2時起,旅客自印尼違規攜入豬肉製品遭查獲,將裁處新臺幣20萬元

印尼證實發生首例非洲豬瘟疫情,自12月13日下午2時起,旅客自印尼違規攜入豬肉製品遭查獲,將裁處新臺幣20萬元

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(13)日說,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(FAO)周報,印尼農業部於昨(12)日宣布該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,印尼是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(含香港、澳門)、蒙古、越南、柬埔寨、北韓、寮國、緬甸、菲律賓、韓國及東帝汶後第11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。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,自今日下午2時起,入境旅客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,第1次違規將裁罰20萬元,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;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。 依據FAO報導,印尼農業部部長證實疫情發生在該國北蘇門答臘省,但未說明發生場數、發病頭數及管控措施。雖然世界動物衛生組織(OIE)及該國農業部網站目前尚未有該國的疫情通報,但基於防疫超前部署原則,決定於今日先將該國列入過去3年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之國家名單,自該國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即予重罰。至於旅客行李檢查部分,於今年9月6日起已將印尼列入高風險地區,以X光機百分百檢查該國入境旅客託運行李及手提行李,民眾可以放心。 應變中心再度呼籲大家,亞洲地區非洲豬瘟疫情並未降溫且持續擴散中,國內產業應儘速配合國家政策提升養豬場生物安全防護措施,嚴防疫病入侵,不要讓所有防疫的辛勞破功;往來臺灣與印尼兩地的旅客,也千萬不要違規自該國攜帶豬肉產品入境,違者將遭重罰,切勿以身試法。

詳情請參閱相關網站:

(一)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建置「非洲豬瘟教育專區」

(https://cpd.moe.gov.tw/index.php),其中「宣導品下載」及「影音專區」項目,置有各項防疫影音及電子宣導品,包含多語言(含越語、英語、客語、臺語等)之插播卡及影片等。
(二)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亦建置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
(https://asf.baphiq.gov.tw/index.php),其中「宣導資料」項目項下,提供各式平面文宣、影音專區資料及相關裁罰規定注意事項。

攜帶違規肉品財罰清單非洲豬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