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南投縣113年防火宣導教育壁報、書法比賽實施計畫」
南投縣113年度防火宣導教育壁報、書法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消防法第五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三條。
貳、目的:
為強化學童及青少年之防火意識、觀念,藉由舉辦本縣防火宣導教育壁報、書法比賽,讓參賽者習得各項防火知識,以期達到防火教育向下紮根之目的,並有效減少災害之發生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南投縣政府消防局
二、指導單位:南投縣政府教育處
二、協辦單位:本縣各公、私立高中(職)、國民中、小學。
肆、參加對象:
針對本縣各公、私立高中(職)、國民中學、國小五至六年級學生。
伍、比賽組別:
一、高中組:本縣高中(職)學生。
二、國中組:本縣國民中學學生。
三、國小組:本縣國民小學五、六年級學生。
陸、作品格式:
一、壁報組:比賽用紙自備,為統一格式,一律用全開壁報紙繪製(未使用全開紙張繪製,不列入評分),直式橫式均可,請勿畫邊、留邊,亦不須自行裝框。
二、書法組:比賽用紙自備,為統一格式,一律使用四開宣紙(34×69㎝)、直式書寫、字體、大小不拘,不須裱褙,必須落款。
柒、其他規定事項:
一、請以有關防火、防震、防颱、防溺、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宣導資料、標語為內容,題目自訂。
二、壁報組作品可採個人或集體創作,集體創作每件以3人為限,每位學生作品以1件為限,請勿使用蠟筆創作(作品易污損);書法組以1人創作,每位學生作品以1件為限。
三、參考資料:各項防火、防震、防颱、防溺、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宣導資料、標語。
四、參加者請於作品背面右上角黏貼報名表(如附件)必須加蓋學校戳章,且報名表須黏貼緊實如脫落則不予參賽。
五、作品不得抄襲或代筆,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。
六、入選之作品版權歸本府消防局所有,供主辦單位作為防火宣導教育之用,入選及未入選作品均不得要求退件。
捌、評審:
由本府敦聘專家評審。
玖、收件及頒獎日期如下:
一、收件方式:可親自繳交或掛號郵寄「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」收,地址:南投市民族路494號(聯絡人:隊員郭資豐、電話:049-2226119分機5105)。
二、收件日期:自113年2月26日起至113年3月4日17時30分止 (以郵戳或親自繳件日期為準,逾時者均不列入評分)。
三、頒獎日期:暫訂於113年消防活動中頒獎,日期另行通知。
拾、獎勵:
一、各組錄取前3名,頒發獎狀及禮卷以茲鼓勵。
(一)高中組:
(1)第一名:禮卷600元整
(2)第二名:禮卷400元整
(3)第三名:禮卷300元整
(二)國中組:
(1)第一名:禮卷600元整
(2)第二名:禮卷400元整
(3)第三名:禮卷300元整
(三)國小組:
(1)第一名:禮卷600元整
(2)第二名:禮卷400元整
(3)第三名:禮卷300元整
二、各組依參賽作品數及作品優劣,另錄取佳作若干名,頒發獎狀鼓勵。
三、高中(職)、國民中、小學各組得獎之指導老師,另函請本府教育處及各高中(職)、國民中、小學辦理行政獎勵。
四、得獎作品之學生請各校依權責自行辦理獎勵。
拾壹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隨時修正補充之。